关于防爆产品-防爆手机,防爆相机,防爆摄像机等保修服务明细
一,保修条款包含:
1. 海纳环保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2. 12个月质保内,产品保修范围包括:“海纳”品牌防爆通讯、防爆执法设备,防爆智能终端等整机(含防爆机身,防爆电池,数据线,充电器等);
3. 在按照操作指南和维护方法正常使用的状态下,如若机器出现故障,请出示购机发票和产品序列号进行保修。(本机经过防爆改造后,因加入了本安保护电路,在低电量时,电流过大会造成保护性关机或者重启现象,此为正常现象);
4. 保修期内的寄件保修项目,需要将维修的整机或附件寄至指定的地址。
5. 海纳环保公司仅承担产品维修完毕返回至客户指定地点的单程运费。
6. 保修中所更换下来的配件归海纳环保公司所有;
7. 自物流签收日期起15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凭海纳环保售后检测结果,可换货或者免费维修服务;商品外观有人为引起的任何磨损或刮花等情形影响产品重新销售的,不享受换货服务;
8.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的,为不影响客户工作,将提供样机免费供客户使用;
9. 寄修前客户应自行备份产品内软件及数据,海纳环保对因维修造成的软件及数据丢失均不负责;
10.海纳环保防爆产品维修用的零部件保有期与品牌原型机厂商时间同步,防爆通讯产品为产品停产后3年,防爆相机摄像机为产品停产后5年;超过上述保有期限,根据故障的具体情况有可能出现不能进行维修的情形,具体以维修时售后中心回复为准。
二,保修条款限制
1. 超过保修期;
2. 赠品、手机保护壳、防护箱等附件;
3.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造成损坏的;
4. 由于电池功率的正常损耗导致的性能下降;
5. 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液而造成的损坏;
6. 由于水灾、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7. 由非海纳环保售后中心进行修理、改造、分解而造成损坏的;
8. 使用非海纳环保原厂或者推荐的附件或者消耗品(防爆电池、适配器、充电器、连线等),导致产品故障的;
9. 任何非海纳环保出售的产品,及产品上标签、序列号等更改、删除或不可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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